风险研判丨恶性家暴事件引争议:“家暴”定义界定成舆论焦点
近来,多地接连曝出恶性家暴案件,不同于以往“冷暴力”或轻微殴打,此类案件呈现出极端化倾向,暴露出相关制度设计漏洞、维权实践困境与地方干预风险等多重隐患,舆论聚焦于“家暴”概念的法律边界,家暴已不再是“家务事”,而是直接关乎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的严峻议题。如何防范极端悲剧再度发生,亟须从制度、司法与社会多个层面反思与应对。
JIDUANHUAQINGXIANG
家暴案件呈现极端化倾向
贵州遵义男子离婚冷静期内毒杀儿女
8月21日,贵州遵义凤冈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庭审8小时后宣布闭庭择期宣判。据悉,5月17日,凤冈县女子黄某以丈夫刘某杰“不务正业、沉迷赌博并多次实施家暴”为由提出离婚。5月22日,刘某杰在与妻子离婚冷静期第二日期间,哄骗年仅10岁的儿子和7岁的女儿喝下农药,致使儿女死亡。司法机构鉴定确认刘某杰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存在提前购药、发布视频配文“最后的狂欢”、发布遗书要求“妻子替孩子收尸”等预谋性行为,黄某放弃民事赔偿,唯一诉求为判处死刑,法院表示将从重从快判决。舆论呼吁家暴案件设置“绿色通道”,允许高危受害者跳过离婚冷静期。
河北孟村男子家暴致妻子死亡
8月22日,河北沧州孟村县发生一起家暴致死案件,受害人刘某某长期遭受其丈夫金某家暴,此次施暴致刘某某颅骨骨折、腰椎断裂,刘某某被送医时已无生命体征,法医鉴定推翻医院“心梗死亡”初判,确认死因为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据悉,刘某某与金某系校园恋爱,婚后金某长期家暴,刘某某因恐惧隐瞒家暴事实,又因不舍3岁儿子抚养权被剥夺,放弃离婚。因金某父亲系当地医疗公职人员,涉公职背景,案件移交异地侦办,目前案件性质和具体细节仍在核实。舆论呼吁突破“家暴”定性,以故意杀人罪究金某刑责。
FENGXIANPINGGU
多维风险评估
离婚冷静期存在制度风险
离婚冷静期初衷在于防止“草率”离婚,降低离婚率,但在涉及部分家暴案件时,“强制等待”易使受害人及其家属长期处于高危环境,甚至成为施暴者报复的时间窗口。若缺乏豁免机制,冷静期可能由“保护措施”异化为“风险通道”。
维权渠道存在现实困境
家暴行为多发生于家庭私密空间,证据收集难度大,受害者往往因缺乏直接证据而在法律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即使报案或申请人身保护令,也常面临举证不足、审理周期长、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受害人亦因担心报复或经济压力而放弃维权,维权门槛过高,弱化司法救助的有效性,降低受害者的安全感以及对司法机构的信任感。
地方干预存在司法风险
在部分恶性家暴案件中,因施暴者或其家庭存在公职身份或地方关系网络,易引发外界对地方保护主义的质疑。若案件处置不透明,可能削弱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造成法治权威受损及社会信心动摇。
DUICEJIANYI
对策建议
完善离婚冷静期豁免机制
在离婚冷静期制度中设置例外条款,对存在持续性暴力行为、存在严重人身威胁的当事人,允许其直接进入司法裁判程序。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可有效减少受害者在高危环境中的停留时间,避免制度设计因“一刀切”而带来反向风险,从制度层面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命安全。
健全家暴取证和保护措施
推动建立多元化取证体系,将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社区网格员巡查、邻里证言及视频监控等纳入证据范畴,降低受害者取证难度。同时,进一步优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执行机制,缩短办理周期,强化执行刚性,确保保护令真正具有震慑力和约束力,为受害人提供实质性的法律屏障。
强化异地管辖和公开监督
针对涉及公职人员或存在地方干预嫌疑的家暴案件,应优先采取异地管辖,避免地方关系网络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相关案件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处置进展,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提升透明度。通过强化外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可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回应社会关切,重塑公众对法治公正的信心。
家暴不是个体悲剧,而是亟须系统治理的社会与制度性难题,唯有正视问题,突破“家务事”的传统认知,才能让家暴治理真正走上法治化、专业化与公开化轨道。应当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执行,保证每一次报警得到有效响应,使“零容忍”成为制度约束而非形式口号,才能守护家庭安宁,重塑公众对司法与社会治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