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启示丨女子10万元卖掉男友引发多重争议,细谈事件带来的社会影响与舆论启示

近日,一则“女子10万元卖掉男友”的话题被舆论顶上了热搜。细读相关报道得知,原来是女方利用与男方的亲密关系,将男方诱骗至缅甸电诈园区,并收取了一定报酬。据报道,女方在拿到钱后,还在泰国游玩了10天,其冷漠自私的举动也为事件套上了更加吸睛的标签。

近年来,国内涉电诈人口诱骗事件频发,不少同胞深受其害,在各地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下,网民对电诈的了解渐渐深入,相关新闻仿佛“屡见不鲜”,一段时间内,很少出现电诈事件登上热搜第一的状况。而此次事件由于牵扯到两性关系,激起了较为广泛的男女对立。随着话题热度不断攀升,媒体评价与专业解读也纷纷跟进,其中,律师指出“拐卖人口罪未涵盖成年男性,女孩卖男友不构成人口拐卖”更加剧对立态势的同时,还将舆论关注点引向社会公平与法律适用性方面。

SHIJIANHAUIGU

事件回顾

2024年,19岁的广东小伙小黄与17岁的小周在台球厅相识,两人发展为同居情侣。小周自称福建富商之女,家族在缅甸有生意,持续向小黄灌输“赴缅工作”的计划

2025年2月2日,小黄瞒着家人随小周抵达泰国曼谷,其朋友圈定位暴露行踪。小周以“接人”为由将小黄带至泰缅边境,随后消失。期间,小黄被持枪人员没收了手机与护照,察觉异样的小黄哀求小周归还手机“玩一会儿”,并趁机向家人发送定位及求救信息。小黄姐姐黄女士收到定位后迅速报警,警方启动跨境协查。

2025年2月中旬小黄被持枪人员押送至缅甸凯旋电诈园区,遭剃发、囚禁小黑屋,被迫参与电诈。园区主管明确告知:“你是花10万元从小周那里买来的,必须创造业绩”。

2025年2月至6月,小黄因无法完成诈骗业绩,每日被殴打,导致听力严重受损、体重骤降数十斤。园区要求家属支付35万元赎金才放人。家属通过缅甸潮汕商会斡旋,最终筹措35万元支付赎金。小黄于6月被解救回国,身体多处伤残,需长期康复治疗。

2025年6月,小周在泰国用10万元赃款旅游10天后回国,随即被警方控制。

2025年7月底,原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因证据补充延期,检方以诈骗罪对小周提起公诉,指控其通过虚构身份诱骗小黄至电诈园区并获利。

2025年8月16日,受害人小黄姐姐黄女士在社交媒体分享曝光弟弟受骗经历引发关注。

2025年8月17日,小黄姐姐黄女士接受潇湘晨报等媒体独家采访,详述弟弟被贩卖及营救过程,事件登上热搜引发舆论关注。

2025年8月18日,多家媒体跟进报道,法律专家解读案件争议点:小周行为不构成拐卖罪,但可能涉及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家属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赎金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失

WAGNMINPINGJIA

网民评价

1

部分网民聚焦律师解读质疑,围绕“女卖男”

为何不构成诈骗罪探讨现存法律适用性

@拆台本尊:在79年刑法里,拐卖男人是明确的犯罪。第141条规定,拐卖人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97年刑法大改以后,很多东西都没了。

@红日:法律该修改一下了。这些法律都是上世纪8090年代的产物。那个时候女性是什么地位,现在女性是什么地位?毫不客气的说,现在男性就是弱势群体。

@OReg:这其实蛮奇葩的,因为如果这么算的话。拐卖奴工中间的拐卖人员就不构成犯罪了。但国际上其实奴工基本都是男性。那拐卖不入罪只算诈骗从犯的话法律的示范效应就很明显了,总不能把拐卖男性看成劳动力资源交易吧。

医路向前90563:成年男性被拐卖不能算拐卖人口罪!在提高女性权益的同时也应该保护每一个人,包括男性,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不分性别、年龄,犯罪了就应该受罚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2

部分网民分析女主最终量刑结果,横向

比诈骗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刑期,

通过性别反转论强调公平问题

@地瓜熊老六:查了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按照拐卖人口判刑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这个女的最少要判5年。但是,按照诈骗罪判刑的话,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这个女的判3年就可以了。

@想不做数字用户换个名:怎么重判?最多诈骗,10万金额不算太大,犯罪主体还是未成年女性,我感觉判两年都难。

@凯凯文学:国内玩双标很严重的,要是反过来男的把女的卖了,那后果就严重了,不判个五年十年都出不来。

@聪明的雪碧Yo2:没有贩卖男士的罪名,拐卖也没有,只有妇女儿童有这个罪名,所以女卖男的不犯法,但是性别一换,牢底坐穿,你说可笑不可笑。

3

部分网民深刻反思社会与教育问题,呼吁

重视教育缺失与犯罪低龄化,严查跨境犯

罪产业链

@勺把:17岁女孩子,犯罪低龄化,现在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孩子什么都懂,心眼多聪明的孩子比一些大人都精,犯罪低龄化严重。

@邃舍清晖:这起“19岁小伙被17岁女友卖至缅甸电诈园区”事件,是情感认知偏差、跨境电诈黑产、低龄群体法治与价值观等多重社会问题的浓缩折射

@股往金来2021:一个小女生不可能独立完成跨国人囗交易,感觉是一条龙产业链,骗人……带到交易地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再组织捞人收取高额赎金。

4

部分网民建议完善法律规定,填补男性保

护空白,加强治理协同,降低诈骗犯罪

“得手率”

@坐井观天看世事:律师说的没错,不仅不能责骂律师,反而应该为其点赞!毕竟其指出了现有法律中如此大的漏洞。社会的发展,必然有可能出现原有法律条文的不足,这就更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要尽快提请完善法律条文的措施!

@疯儿一样的女纸:第一次知道拐卖还分性别,法律应该加快修改完善。

@μασ:电诈必须要从学校宣传,必须从学生宣传教育抓起,尤其是教育局要重视,父母要监督。

@老北京西城侯哥: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大啊!19岁的广东男孩子不是恋爱脑,就是孤陋寡闻,我这糟老头子都知道的新闻他会不知道!人只有在吃一堑了才会长一智吧!

MEITIPINGJIA

媒体评价

1

现代快报:小伙被17岁女友卖到缅甸

只怪套路太“甜”?

“男孩子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曾是一个网络玩笑,然而,今天谁还认为这只是一个笑话?近期包括高中生、模特在内的多人被骗被卖的现象提醒,电诈团伙为了骗取足够多的人,在变本加厉,不断在边缘地带试探和滋生事端。而多起案例也说明,电诈团伙常用“里应外合”的手段,在与境内人员的联系中可能留下蛛丝马迹。针对此类情况,亦当进一步强化防范和应对机制。

2

极目新闻:19岁小伙被17岁女友以10

万元卖到缅甸,警惕以爱为名的陷阱!

回顾整个事件,小黄的遭遇令人同情也发人深省。沉浸在爱情幻梦中的他,轻信了女友编织的致富神话,对其漏洞百出的言辞毫无警觉,甚至瞒着家人与之出境,这种防范意识薄弱,缺乏反诈的敏感度和警觉性的表现,在当代年轻人中并不少见。近年来“杀猪盘”等情感诈骗案件激增,当爱情成为违法犯罪的幌子,当甜言蜜语沦为诱骗的工具,更加提醒我们:不能过于被爱情冲昏头脑,要理性审视自己所处的亲密关系。

3

三湘都市报:“卖男友”不该被当成一个

笑话

诚然,此事因其性别角色反转而显得新奇。基于传统的法理与社会认知,成年男性相较于妇女、儿童及老人等群体,通常被认为具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不易成为犯罪的受害者。因此,在我国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并无“拐卖成年男性罪”。这就好比强奸罪不涵盖男性受害者一样。然而,伴随社会发展与犯罪形态的迭代更新,以往被视为“罕见”或“难以想象”的犯罪模式,如今不仅可能出现,甚至有潜在的多发趋势。因此,面对此类“卖男友”事件,我们还真得跳出吃瓜心态,不能看个热闹就完了,更应该引起重视和思考。

YUQINGQISHI

舆情启示

此次事件之所以能够突破“电诈新闻屡见不鲜”的传播惯性迅速登上热搜且引发广泛讨论,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是事实内容与公众传统认知的背离使得话题极具冲击力;其次是话题内容掺杂两性关系、未成年人犯罪、电信诈骗、男女公平等多元高敏标签极大地扩充了话题的讨论广度与深度;最后是律师关于“拐卖人口罪未涵盖成年男性”的解读导致舆论次生与失焦

社会舆论呈现多维度与差异化特征,网民讨论相对而言更加情绪化,普遍对当前法律的适用性、同等罪行下男女量刑的公平性以及非法跨境产业链打击工作的有效性提出拷问,并积极反思我国的社会治理与教育问题,期待进一步打击诈骗行为。媒体观点更加理性,一方面积极承担反诈宣传责任,提醒“男性也需保护自己,警惕以爱为名的陷阱”,另一方面强调事件暴露的司法与治安问题需要通过更加系统性的方法解决。

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具有两面性,既带来认知冲击,也催生积极改变。从负面影响看,它冲击了公众对于法律公平的信任,加剧了性别对立情绪,还引发了公众对跨境安全的焦虑。从正面影响看,它打破了“男性不易受到侵害”的刻板印象,让“男孩子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从“网络玩笑”变为现实警示,推动公众重新审视男性群体的受害风险;还推动形成反诈宣传应进一步升级,法律应跟随社会形态变迁而修订的社会共识。

事件也暴露出多重社会问题。一是法律体系滞后于犯罪形态,即我国现行刑法仅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对成年男性的遭遇类似侵害缺乏明确规制;二是低龄群体法治与价值观缺失,即17岁的小周以“虚构富商身份、诱骗男友赴缅”牟利,且事后无愧疚感;三是反诈教育或存在群体盲区,即19岁的小黄作为年轻男性,在“各地持续反诈宣传”背景下,仍轻信女友谎言、瞒着家人出境;四是跨境电诈黑产链条成熟化,即小周能独立完成诱骗、跨境转运、交易的全过程。

事件也为多个部门的工作提供警示,带来考验。对立法部门来说,现行法律存在“成年男性保护空白”,难以应对新型跨境拐卖犯罪;对公安与跨境执法部门来说,事件暴露出跨境电诈黑产已形成境内对外勾结模式,凸显现有执法协作机制不足;对教育部门来说,现有反诈、法治教育还在广度与深度上的短板;对司法部门来说,后续的量刑结果因受到舆论绑架可能面临更多审问;对网信、宣传部门来说,此次产生的负面影响更考验其舆情引导与危机应对能力。

由此看来,若期待从根源遏制类似事件,需从立法、执法、司法、教育、舆论等层面形成合力。立法层面应加快对现行刑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填补空白,衔接实际;执法层面需强化跨境协作机制,提升对电诈黑产的精准打击能力;司法层面应确保量刑公正,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教育层面应拓宽反诈与法治教育的覆盖范围,引用最新案例加深印象;舆论层面则需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壮大舆情引导队伍,带领舆论理性发声,化解对立。

总的来说,该事件折射出法律适配性、跨境治理、教育普及与性别公平的深层课题,由此引发的多重质疑与拷问虽导致了一定的失信与不安,但也为社会新形态下的教育、政法与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警示,还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电诈隐蔽性与危害性的认识。这提醒我们,在未来,唯有通过更加系统、完善的协同治理体系,才能真正筑牢防范跨境电诈的“安全网”,填补公平保护的“空白区”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因“规则滞后”或“认知偏差”而重演,最终实现法律正义与社会安全的双向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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