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舆评 | 四川江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年龄不是暴力的挡箭牌,治理需全社会合力

近日,四川省江油市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霸凌事件,一段记录多名未成年女孩围殴一名14岁女生的视频在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引发舆论哗然。

视频中施暴者的言行刺激了公众神经,“又不是没进去过”的言论直接挑战法律权威,暗示其熟知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漏洞并加以利用。这一细节成为舆论发酵的关键引爆点,迅速将事件推向全国性关注。8月4日,江油警方发布正式通报,确认赖某某伤情经鉴定为“头皮、双膝多处挫伤”,属轻微伤。根据现行法律,警方对已达责任年龄的刘某甲(15岁)、彭某某(14岁)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并启动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程序;对未满14周岁的刘某乙则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国经济网”“人民网”“新京报”等媒体发表相关文章报道。#江油霸凌者喊话又不是没进去过##14岁女孩遭同学辱骂威胁暴力殴打#知情人讲述14岁女孩被霸凌细节##江油被殴打未成年曾多次被霸凌##江西辟谣霸凌事件相关谣言#等话题登上抖音、网易、新浪微博等众多平台热搜榜单;网民讨论热度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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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趋势

据博约新媒体大数据舆情监测中心数据显示,截至8月12日24时,全网涉及“四川江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相关舆情信息共计104868条,覆盖客户端、微博、网站、微信等多个平台。

· 舆情走势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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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舆评 | 四川江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年龄不是暴力的挡箭牌,治理需全社会合力

新浪微博话题#江油被殴打未成年曾多次被霸凌#达热搜榜最高第1位,在榜时长1小时24分,阅读量超5994.4万次。通过舆情走势图可知,相关话题自8月2日起讨论度不断升高,热度于8月5日达到高峰。

· 信息来源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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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舆评 | 四川江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年龄不是暴力的挡箭牌,治理需全社会合力

从信息分布情况看,监测时间段内,监测到总信息104868条,微博是主要传播平台,共78782条(占比75.12%),其次是客户端13331条(占比12.71%)、视频10681条(占比10.19%)、微信1580条(占比1.51%)、互动论坛272条(占比0.26%)、网站217条(占比0.21%)、数字报5条(占比0.01%)。

·   关键热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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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舆评 | 四川江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年龄不是暴力的挡箭牌,治理需全社会合力

从关键词云图来看,本次事件讨论度最高的关键词主要为“江油”“14岁”“殴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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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观点

 网民观点 

1、施暴者年龄与法律惩戒的争议

抖音@麻辣辛语:四川江油,14岁女孩遭殴打,施暴者一句“20分钟就出来了”,撕开未成年霸凌的残酷真相:当孩子把拘留所当“体验卡”,当“未成年”沦为犯罪护身符,整个管教体系的溃败已触目惊心——这不是青春叛逆,而是一场戴着“年龄豁免”面具的暴力狂欢。

新浪微博@大漂亮傻事:四川江油霸凌案,都看看吧。 有时候看到这样的案子我也真的觉得很无力,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发了我也做不了什么,我甚至知道就算警方去调查了也不可能做什么,因为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按现行法律是拘留不了的,只要不入刑案,她可以无法无天。

新浪微博@阿笨汽车观察:江油霸凌事件把我气炸了!14岁女孩被扒衣下跪、扇耳光4小时,施暴者还嚣张喊“报警20分钟就出来”!更心碎的是,家属说孩子因母亲聋哑长期被欺凌,且施暴方至今全家0道歉! 送专门学校矫治算进步,但受害者心理创伤谁来持续治愈?法律该给“少年恶魔”划红线了!

新浪微博@小F来咯-:之前四川三台霸凌者在视频里叫嚣报警它们不怕,它们未成年!这次四川江油霸凌者在视频里叫嚣进去过十几次了!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霸凌者们的保护伞!看着真难受又无能为力

新浪微博@星语寒寒:在她们眼里,法律惩处不仅没有威慑力,反而成了可以炫耀的经历。当法律惩戒被异化为可以炫耀的勋章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显然在如此赤裸裸的恶意面前,显然已力不从心。

2、家庭教育及校内外防治机制的缺失

新浪微博@夏夜吖_:四川江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通报里的处理结果和事件细节,让我们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除了大家讨论较多的矫治教育、网络监管、法律执行等方面,还有一些值得反思的点。家庭教育的缺位是不容忽视的。施暴者的行为背后,往往是家长教育的缺失。父母是否真正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心理状态和交友情况?在孩子出现不良行为的苗头时,有没有及时引导和纠正?像这类霸凌事件,其实给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家庭教育必须重视品德和价值观的培养,别等孩子出问题了才追悔莫及。学校教育也需要反思。学校不仅要关注学生的成绩,更要重视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否有完善的预防和干预校园霸凌机制?日常有没有开展足够的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课程,让学生明白霸凌行为的后果以及尊重他人生命和权利的重要性?同学之间的矛盾如果能在初期被老师发现并妥善处理,或许就能避免演变成霸凌事件。

新浪微博@秋泪决:但我们要思考的远不止这些。 家庭不能缺位,家长要关注孩子成长;学校教育得跟上,反霸凌教育和心理辅导必不可少;社会力量也要介入,社区、媒体等都该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环境。真心希望每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不再有霸凌的阴影笼罩。

新浪微博@公基讲师张小强:四川江油14岁女生校外被霸凌事件令人痛心!从曝光的视频看,场面极其恶劣。如今涉案人员已到案,施暴者被治安处罚,还将被送往专门学校矫治教育。但此事背后,学校管理失职失责不容忽视。日常反霸凌机制是否有效运行?安全教育有无切实落实?孩子长期遭受霸凌,学校却未能及时发现制止,这是严重的失职。校园应是安全净土,希望相关部门彻查,严肃问责,强化管理,别再让此类悲剧重演。

新浪微博@守护夏都:孩子犯错,家庭和学校的教育都难辞其咎。家庭教育的缺失,让孩子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学校教育如果没能及时发现并引导学生的不良行为,也会让矛盾激化。

新浪微博@糕糕大爆炸:这种社会的渣滓竟然就在我们身边,江油教育系统,学校管理都在做什么?你们的回应就是打了四个小时只是轻微伤?

抖音@兜兜转转的小鹿:这些打人的女孩有父母管教没得,是留守女孩吗?为被害女孩发声。

新浪微博@秦烁烁是只猫:既然对方父母管教不来,那你就帮他们父母管教。事后对方父母找你,我们也不怕,我和你爸给你顶起的。现在的10几岁娃儿自以为自己会打几个人就不得了要上天,说白了就是父母管教又问题,或者就是父母有点关系,把娃儿宠上了天,什么都包庇到。这都什么适合了,还有这种小太妹,90年代的古惑仔都过时了,这种小太妹还拍视频炫耀。只能说愚昧无知太可怕了,这三个娃儿的父母当得太失败了。

新浪微博@超话宝宝就是我_捞捞版:视频里的施暴者自己亲口说,已经进去好多次了!说明父母管教无用!再这样轻描淡写的揭过怕是不合适了吧!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

3、公众诉求与执法回应的张力:舆论治理中的平衡困境

新浪微博@雷希颖:【地方不懂舆情很可怕,也请舆论给地方一些时间和空间】江油霸凌这件事,地方的处理真的令人看不懂,这世界真是草台班子……明明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大快民心的处置,最终却变成了全民的不满……适应不了舆论时代的领导,也就不要在领导岗位了吧…… 但也希望舆论能给地方一点成长的空间,在如此大的压力下,地方应该会及时的调整,合理的处置的。与此同时,网络上一群别有用心的人也开始带节奏,也请大家保持理性,避免过激行为,静观后续。法律的完善肯定需要时间,但多次事情后,已经得到了重视和改变!

搜狐号@元芳有看法:与以往多次类似事件一样,此次警方在视频广泛传播、舆论发酵后才发出通报,即便通报中表示,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但难免给人一种“不闹大不处理”之感。

事发之后,当地警方对3人做出处理,两名年满16岁的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那名13岁的领回家由监护人加强教育。这个处理结果引发了很多人的不满,尤其是被欺凌女生的家人,认为警方处理不当,对打人者处理太轻了。

这个事情,江油警方又有什么办法呢?纵使打人者态度嚣张、手段残忍,但法律条文就在那放着,你翻来覆去的看,也只能那样处理,别说什么背后有关系之类的阴谋论,哪个公安局也得按这个办,他们只是执法者,无权变更法律规定。所以,这事指责江油警方偏袒是没有道理的,板子打错了方向,也打错了人。

微信公众号@白航03:值得注意的是,警方通报显示,殴打事件发生于2025年7月22日,少女被殴打、辱骂的视频被现场人员传上网后触怒了网友。而8月4日,即事发近两周后,江油警方才发布了相关通报。

官方信息的迟缓披露,也滋生了诸多网络传言和猜测。8月5日,当地网警部门辟谣称,对于网传涉案人员家庭背景等信息。“经核实,3名违法人员的父母分别有2人无业、2人在省外务工、1人为本地售货员、1人为本地外卖员,所传违法人员父母职业身份信息为谣言。”

江油事件中,受害者与施害者均为未成年人,罪错未成年人的惩处与教育的边界问题也挑动了公众的神经。民众的情绪需要倾听与理解,尤其是在类似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中。江油当地的执法者们,理应理解普通市民的朴素认知、情感,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允许新闻媒体介入报道,而非以维护秩序之名,粗暴对待民众。越是此时,江油政府展现的不该是“控制力”,而应是“共情力”。江油警方作为执法者,理应以冷静、克制为基础,展现执法的理性与温度。也越是此刻,更加考验公权力机关治理智慧、能力和胸襟。我相信,当地市民和网友的情绪,并不全是基于无理诉求,本质还是希望看到执法者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公平、尊重。殷鉴不远,希望江油当局可以保持冷静和克制,以公信回应民愤,以公开弥清误解。

 媒体观点 

1、中国经济网:“轻微伤”标签下,谁来守护受伤的青春?

警方在8月4日的通报中,程序合规,对主犯刘某甲和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他围观者仅作批评教育,并按程序将部分人送往专门学校矫治。但公众的质疑声浪却像潮水般涌来:伤势鉴定为轻微伤与相关视频呈现的残酷暴力是否脱节?家属早在7月22日报警,却拖到视频发酵后的8月2日才立案?这引发了“拖延包庇”的联想,而施暴者自述“进去过”,更让执法漏洞赤裸裸地曝光。这不仅是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更是法律刚性缺失的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法难道成了“免罪金牌”?

争议焦点直指三个缺口:惩戒、监管和救济。校方责任缺失,为何未能提前发现苗头并及时干预?家庭层面,弱势群体如赖某某家庭,往往成为暴力“靶心”。孩子母亲是否聋哑,绝不能成为霸凌者肆意妄为的借口,霸凌的根源是恶,而非受害者的家庭状况。事后,被霸凌者该如何获得救济?施暴者又该如何得到更有力地矫正?这些问题都亟待解答。而法律若不能“亮剑”震慑,霸凌的“未成年特权”幻觉只会持续蔓延。

反霸凌机制形同虚设,让暴力在校外“真空地带”滋生。教育和社会机制亟需“补课”。在社会反思中,应建议加强预防;在法律上,应借鉴相关经验,严惩恶性行为;教育上,学校需建立早期干预体系;家庭上,监护人失职应当承担责任。唯有法律、家庭、社会形成“零容忍”合力,才能堵住漏洞。否则,类似事件只会重演,公众的信任也将继续流失。

江油事件是一记沉重的警钟,治理校园暴力,绝不能靠“轻罚”糊弄过去。客观而言,此案已从个体案件升级为公共议题,它拷问着整个社会的良知与行动力,要求的是系统性的改革——法律该硬则硬,监管须严必严。否则,在“轻微伤”的标签下,那些被践踏的青春与公道,究竟由谁来真正守护?

2、人民网:人民热评:14岁女孩被殴打事件,让人既心痛又痛心

这起事件也让人痛心,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深思。未成年人之间,有了矛盾不是采取正确手段,而是“摇人”殴打对方,这是什么逻辑?辱骂、威胁之后还不过瘾,并施行殴打,谁给刘某甲打人的底气?

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治理校园欺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此次围殴事件尽管发生在校外,但根子在校内,学校和家庭都逃脱不了干系。

有一个细节是,一段视频显示,其中一名施暴者称,“又不是没进去过”。如此轻佻,蔑视法律,令人不寒而栗。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周岁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法律与时俱进,可更好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正如业内人士所称,“规定既延续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人道主义的立法初衷,同时又留有余地,避免以年龄‘一刀切’,一概不执行拘留,避免传递‘法不责幼’的错误信号。”

本案中刘某甲等人被拘留,也是有原因的。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施暴者实施殴打行为,倚强凌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从重处罚。

惩,为了拯。刘某甲、彭某某除了被行政拘留,还将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从精准惩戒,到刚性矫治,再到严加防范,才能更有震慑效应,也更能有力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说到底,惩戒并非终点,而是教育的延续。防范未成年人暴力,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建立坚固堤坝。每挽救一名施暴者,都是保护无数潜在的受害者;每一次成功实施矫治,都在为社会积蓄一份安宁。

3、央视新闻:“抓我当天就得放”,对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做到“宽容不纵容”?

从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看,审判程序通常只针对那些主观恶性明显、犯罪行为恶劣的案件。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往往呈现出从轻微到严重的逐渐恶化趋势,近年来突显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倾向,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早期干预的不理想,导致部分未成年人没有及时接受教育矫治,最终滑向了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道路。

4、新京报:未成年人嚣张殴打女生,“打了白打”快到头了 | 新京报快评

“打了白打”还是“打了要去蹲班房”,未成年人对于打人结果的预知不同,会让他们选择不同行为。如果说,之前立法上的某些缺失,让部分未成年人产生“打了可以白打”的错觉,那么,随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施行,他们的这种错误认知有必要得到改变。

5、中国新闻周刊:霸凌者开直播卖打人视频,未满十四岁就没事?

“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是有对应机制的,只不过有些机制没有被激活。我们需要讨论和反思这些制度为什么没有被激活,以及如何激活现有制度,让校园欺凌等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在教育和预防上降到最低,而不是一味下调受罚年龄。”李红勃说。

6、现代快报:14岁女生被3人殴打,校外霸凌须校内

这起事件折射了家庭、学校、社会多重防线的失守,应引起高度重视。家长在假期需格外留意孩子动态,保证孩子身心安全;校方无疑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和生命教育,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对“问题学生”重点关注,及时接受社会反馈。这起事件虽然发生在校外,但根源在于学校日常的反霸凌机制运行不畅,相关教育落实不到位。对未成年人实际生活的社区及网上冲浪的社交平台,都应留意“隐蔽的角落”,加强监管,扫清安全死角。

防范未成年人霸凌不能存在脱管地带,家长、学校、社区等应及时补位、合力筑牢保护网,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海报新闻:海报观潮丨绝不让年龄成为霸凌者的护身符

值得指出的是,很多重大恶性的未成年霸凌事件往往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较长时间内诸多恶习苗头未被及时发现、管教和约束的后果。因此,在破解未成年人暴力难题时,从家庭、学校、社区,到整个社会,还应注意前置“发现”和“防范”工作,在前期就直接将苗头掐死,及时制止、正确引导,不能等事情严重化以后再来处理,事后灭火。

面对未成年施暴者的“无知无畏”“知法犯法”,社会不会听之任之。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治安管理处罚法“可拘留”范围又扩大,法律的利剑越来越锋利,反对并严惩未成年霸凌的社会共识越来越多,脱去未成年的年龄“护身符”,让任何未成年施暴者都为自己的罪行切实付出应有的代价,真正认识到行为底线不容逾越,法律红线不容挑战,责任承担无可免责、逃避。

8、未来网:霸凌者叫嚣“进警局十多次怕啥?”专家解读“低龄免责”误区

“校园欺凌具有普遍性,但网络传播放大了公众感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主任李红勃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类事件并非突然恶化,而是网络时代的传播特性让原本局限于小范围的欺凌行为被广泛关注。

针对公众热议的“低龄免责”问题,李红勃明确纠正:“14岁前无责任是错误认知。”他解释,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责任有清晰分层:12岁以下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承担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接受学校纪律惩戒;12岁以上实施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14岁以上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所有恶行都有后果,只是责任形式不同。”

对于校园欺凌的处置层级,李红勃进一步说明:轻微的打闹、起外号等行为,属于学校教育惩戒范畴,可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批评、写检讨等处理;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涉及治安处罚或刑事犯罪。若未成年人未达处罚年龄但行为恶劣,可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专门学校虽非监狱,但有严格管理,本质是通过教育替代刑罚”。

9、ZAKER-大河报:江油14岁少女被霸凌,聋哑母亲当场晕倒,父亲跪求公道,众家长一起讨说法高呼“抗议”

为何弱势家庭的孩子容易被霸凌?主要原因是弱势家庭的孩子常因资源匮乏被迫养成内向、胆小的性格,遭遇暴力时不敢反抗或求助。他们往往缺乏背景支持,容易被孤立。特别是离异家庭或留守儿童,缺乏家长的有效支援。在受到霸凌时,家长很难第一时间给他们保护,或者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学校对霸凌管理不到位,法律对霸凌者惩罚有限,更是让霸凌者肆无忌惮。

赖某某的泪,是弱势家庭的呐喊,也是社会的警钟。别让孤立无援的孩子继续成为被霸凌的对象,别让类似的事件一再发生。学校要教会孩子互相尊重,法律要更加严厉,社会要共同关注。关注霸凌事件,声援被霸凌的孩子,就是保护每一个孩子,就是避免下一次霸凌事件发生。

10、安徽财经网:江油霸凌事件:基层党组织应扛起留守儿童关爱大旗

江油霸凌事件犹如一记警钟,敲响在社会各界耳畔。包含基层党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应即刻行动起来,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做实做细,以实际行动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温暖晴空,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助力留守儿童在充满爱与关怀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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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总结

四川江油校园霸凌事件引发的舆论风波,深刻揭示了当前未成年人暴力治理面临的系统性困境。这起事件中,施暴者肆无忌惮的态度与受害者家庭的弱势处境形成强烈反差,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缺陷暴露无遗。

从事件本身来看,最令人担忧的是施暴者对法律漏洞的熟知和利用。他们嚣张地宣称“进去20分钟就出来”,这种有恃无恐的态度恰恰反映了现行法律在惩治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上的无力。与此同时,受害者来自聋哑人家庭的特殊背景,又凸显了弱势群体在维权道路上的艰难处境。这种对比不仅刺痛了公众的神经,更引发了对司法公正的深层思考

问题的根源在于多个环节的失灵。法律层面上,僵化的年龄划分标准已无法应对日益低龄化的暴力趋势;学校教育中,反霸凌机制往往停留在纸面上,缺乏实质性的预防措施;家庭教育方面,监护缺失或失当的情况普遍存在;而在社会管理上,校外时段的安全监管更是存在明显的真空地带。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策略。在法律完善方面,应考虑引入更具弹性的责任认定机制;学校教育要强化实质性的预防措施,运用现代智能化手段提升防控效能;对问题家庭要建立刚性的干预机制,确保监护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还要构建跨部门协作网络,填补校外监管的空白。

从根本上说,未成年人暴力防治需要实现从“事后处置”到“全程防控”的范式转换。江油事件的惨痛教训表明,仅靠末端惩戒难以根治校园暴力,必须建立涵盖预防、干预、矫治、回归的全链条机制。这一机制既要保持对严重暴力的“零容忍”态度,维护法律尊严;又要为行为偏差青少年保留改过自新的通道。法律的红线、教育的温情、社会的包容三者有机融合,才能构建起真正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尊重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这不仅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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